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教育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25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1〕3号)和山西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原则〉的通知》(晋师党字〔2020〕77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喜均、张 潮

副组长:高 霞、李志河

成 员:王 云、董新良、闫建璋、周芬芬、张琴秀、张迎春、李海云

二、复试时间

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统筹考虑疫情形势、技术准备和平台因素,我院复试定于3月26日8时—3月28日20时分时分批进行。复试学科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和现代教育技术学。

三、复试方式、硬件和软件要求与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我省疫情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我院决定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

2.复试硬件和软件要求

网络远程面试硬件:每个面试小组准备一台高性能笔记本电脑(须联网)、一个高清摄像头以及一个全向麦克风。

网络远程面试软件:考虑软件平台的易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及稳定性,我院远程复试软件平台优先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钉钉(DingTalk)。

3.复试内容

本次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身体素质考核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

四、复试前工作

1.资格审查

考虑实际情况,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网络审查方式,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将以下所有材料按照顺序扫描合成一个PDF文档,以“复试专业代码—考生编号—姓名”方式命名,按照规定流程,将PDF文档材料上传以备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1)诚信复试承诺书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4)本人大学阶段学习的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

(6)2021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

对于在2021年9月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 考生认为能够反映自身综合能力的其他材料(如发表论文、获奖材料、相关证书等。

相关工作人员对照上述内容逐一认真审核考生材料。

2.考生学院报到

复试之前,专人负责建立复试群,缴费成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实名加入,以便复试期间随时联系考生,通知网络远程面试时间等信息。

五、复试

本次复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遵循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面试全过程画面录像保存。

1.面试模式

本次面试按一级学科(专业类别)分组,人数较多的可以按专业(领域)设置多个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发放录音笔用于面试录音。

面试采取考官集中模式(一路音频和视频),通过投影仪将面试画面投放到大屏幕上。

2.面试流程

(1)随机生成考生面试顺序

面试小组在面试开始前对考生随机排序,确定面试顺序。

(2)考生候考

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当天,考生提前测试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按照要求实名登录面试软件平台、APP面试群组,在线等候面试。

(3)考生身份识别

面试助理按照随机确定的顺序邀请考生登录面试考场,测试考生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

面试助理可利用软件平台相应功能进行实名、实人认证,同时提醒考生左手持身份证,右手持准考证,平视摄像头,检查核对是否为考生本人,并检查考生入境画面是否符合面试要求(如身位、着装、光线、环境等)。

(4)面试

上述流程结束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助理再次检查通信正常且符合画面要求,再正式开始计时。

1除考生本人提出提前结束面试外,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结束面试时,面试助理要与考生确认,然后再结束面试。

2面试助理邀请下一位考生进入面试。

3.面试相关事项

(1)面试流程将根据面试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提前告知考生。

(2)考生准备远程面试的场所应拥有良好照明,能清晰拍摄到完整的考试桌面和考生上半身,照度清晰展示房间背景,排除其他人协助作弊的嫌疑。

(3)考生准备远程面试的场所应安静,能连接网络,同时配备电脑、摄像头和麦克风。考生面试过程中,采用手机和笔记本双摄像头。如果双机位摄像无法实现时,在考生回答问题间隙,面试秘书可要求考生进行360°环境确认。

4.面试过程中考官或考生网络掉线处理

提前备案联系电话,如掉线或画面不清,面试可暂停,如能在很短时间内迅速连接,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如果无法连接可切换为电话面试(免提),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如果无法连接可切换为电话面试(免提)、或推迟面试、但必须重新抽取试题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另行安排。

6.面试评分

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线下评分,所有面试教师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面试分数。

七、复试结果汇总

1.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2)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60分及以上。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60分及以上。

(5)身体素质检查合格。

2.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70%+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2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

注:报考公共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初试总分/3

3.复试成绩排序原则

按学科、专业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绩时,按初试成绩排序(调剂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条件下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拟录取名单提出

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排序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5.复试信息汇总

复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按时将复试登记表,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相关资料)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相关资料)交回办公室。

6.未尽事宜由我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57-2051078

教育科学学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