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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硕士生导师白娴棠副教授作学术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07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7年12月5日09:30—11:00,我院白娴棠老师在01205教室作了题为““宗教”、“道教”与教育:词语的内涵及实体的功能”的学术报告。我院部分教育史专业的老师和学生到场听取了此次报告。  

首先,白老师从“宗教”、“道教”与教育的关系去阐释二者在中国思想发展过程中所蕴含的教育意蕴。一方面表现在二者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宗教”与“道教”蕴含的教育意蕴,另一方面表现在宗教实体(包括道教)蕴含的教育功能。  

随后,白老师阐述了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宗教”一词的含义有以下几种:1.官职,专事皇族子弟的教育;2.佛教之教理;3.泛指所有宗教信仰。由于中国古代思想的争鸣与发展,“宗教”一词的外延逐渐扩展,也随西方宗教学兴起及其对中国学术界之影响,它不仅可以指佛教,而且可以指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甚至包括被视为“邪异”组织等文化现象。由此可见,“宗教”不是一个外来词,其蕴意时有不同,不管作为“从事教育、教化的人”,还是普遍指代佛教、道教,乃至基督教,甚至称儒家经书,都蕴含“教育、教化”之意。 

最后,白老师给大家讲解了在中国古代典籍中,“道教”一词的涵义最初有“以道进行教育、教化或说教”的蕴意,其后才发展出“宗教学意义上具有神圣意蕴”的“道教”。宗教不仅在词语的内涵上有“教育、教化”的意蕴,而且在宗教的实体上,同样具有“教育、教化”的意蕴。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宗教教义所蕴含的教育、教化作用;2.宗教戒律、教规所蕴含的教育、教化作用;3.宗教信仰者的道德教化作用;4.教化剧与劝善书的教化作用;5.统治者对宗教教化作用的利用。 

白老师视野广阔、把“宗教”、“道教”与教育的关系讲解到位,使在场师生受益匪浅。报告结束后,并与与现场的学生进行了互动交流,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详细回答。报告会在和谐的气氛中圆满结束。